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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民族资产解冻”未有回报有人给百万补助?假的!这是骗局

作者:庞氏骗局预警平台 来源:庞氏骗局预警平台 发表时间:2020-7-8 21:15:03 查看:

近日,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的判决书。该判决书上显示,李某初、黄某龙以“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西警方起获“民族资产解冻”的涉案资金


2014年底,被告人李某初接触“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并于2015年开始建立、管理团队,推广“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因李某初的团队人员约有4500人,为便于管理,李某初设立有覃某云等几个团队大组长,再由大组长管理各个小组,负责推广、统计参加项目的人员以及收取钱财。


多年来李某初参与了多个“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均未能成功兑现,仍继续推广虚假项目,发展、管理会员,组织人员收取会员款项后上交黄某龙、黄某各,此外李某初还额外收取每个参与人员1元作为个人报酬及团队运行开支,从中牟利。


为赚快钱学习诈骗方法

以“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诈骗


2018年5月份左右,被告人黄某龙在百色市凌云县与同乡杨某路的接触中发现以“民族资产解冻”来钱快后,便向杨某路学习“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方法,并购买了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卡三张、银行卡及一份包括李某初在内的诈骗目标名单、手机一部。


2019年1月中旬,黄某龙来到隆安县出租房租住,并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李某初。黄某龙谎称自己是马某伯老人,现在回国负责解冻一笔金额为几千亿元的民族资产,让李某柏初帮忙筹集资金进行解冻,并许诺“民族资产解冻”后将给予其团队成员巨额回报,但要李某初团队先缴纳报名费、银行转账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资金使用税、资金来源证、专款手续费等费用,并将收款银行账号发送给李某初。


随后,李某初通过微信群以“6118项目”的名义积极组织、推广、发动,让团队成员报单交款,且每个参与名额均多收取1元作为其个人报酬及团队运行开支。


2019年1月19日至6月5日,李某初安排团队成员覃某云、王某某、王某先后多次将团队成员上交的326880元转账至黄某昌龙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内。黄某龙诈骗得手后,到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农某经营的养生馆内通过POS机刷卡提现挥霍。


2019年6月5日,李某初团队的王某将2.5万元转至黄某龙指定的银行卡内。


参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未有回报

竟有人要给百万补助?


2019年2月至6月,黄某各在隆安县的出租房内,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民族资产解冻”名义实施诈骗。


2019年3月,黄某各得到了李某初的联系方式,用手机联系上他后,黄某各自称是海外老人张某奎,谎称其了解到李某初的团队参加“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多年未有回报,其要给予团队成员每人100万至200万元的补助,但需要让团队成员先交纳报名费、个人所得税、银行转账手续费、建烈士陵园功德金等费用,并将收款银行账号发送给李某初。


后李柏初通过微信群积极组织、推广、发动,让团队成员报单交款,且每个参与名额均多收取1元钱作为其个人报酬及团队运行开支。


2019年4月2日至6月4日,李柏初安排团队成员王某先后多次将团队成员上交的33.8万元转账至黄某各指定的账户内。黄某各诈骗得手后,到隆安县农某经营的养生馆内通过POS机刷卡提现挥霍。


俩首犯隆安落网

其中一人获刑10年以上


同年6月5日,隆安县公安局民警在协助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民警在隆安县君和养生馆内抓获黄某各时,因黄某龙形迹可疑被民警带回公安局核查,经讯问,黄某龙如实供述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同月29日,隆安县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李某初到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接受讯问,李某初按时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实施“民族资产解冻”的犯罪事实。


隆安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初、黄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谎称“民族资产解冻”骗取他人财物,分别诈骗66万余元和32万余元,数额巨大,二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和6年8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另外,黄某各因犯诈骗罪于也已经被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此文来源庞氏骗局预警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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