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在网上交朋友、找对象、找工作等,这的确挺方便,但是,检察官提醒你要带眼识人,当心掉进非法传销组织的陷阱!6月30日,江门台山市检察院对一涉恶传销组织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至2019年11月,犯罪嫌疑人廖某武、廖某浩、林某宝、董某先后加入了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名义的传销组织,成为该传销组织“广西团队”的成员。
该传销组织由多个地域性团体组成,层级分工明确,较长时间内在台山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在团队上级的领导和指使下,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以交朋友、谈恋爱、帮找工作等名义结识不特定的网友,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将其骗至台山,带到团队下属的出租屋,并将被害人的行李、手机等物品统一保管,切断被害人与外界的联系。
期间,团队领导安排成员对被害人进行传销的上课洗脑,使用言语威胁、长期拘禁等“软暴力”的方式使被害人屈服,迫使和诱使被害人交钱购买所谓“产品”(无实际产品交付,每份3千多元)加入该组织,使组织的势力进一步壮大。新加入成员在该团队领导下,又进一步参与上述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2月26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廖某武等15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一案。在案件移送前的关键时期,该院主动提前介入该案,并多次与公安机关、法院就该案进行沟通会商。
办案中,检察官在提前介入过程中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在受理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起诉意见书以外的犯罪事实,并在讯问过程中,针对之前没有提及的三名人员被非法拘禁的情况进行重点讯问,进一步巩固该案证据;结合案件事实,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向上级检察院进行案件备案等方式,检察官对该案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进行分析研判,初步认定该案中廖某武等4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确保该案的准确定性,做到 “不放过、不凑数”。
5月19日,廖某武、廖某浩涉嫌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林某宝、董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被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院于6月30日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将择期宣判。
同案的古某美等11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已于5月15日提起公诉(不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台山市人民法院已于近期依法判决,并全部采纳检察院提出的认罪认罚量刑建议。
检察官:小心这些传销“套路”
检察官提醒,与传统型传销发展亲朋好友为下线不同,本案中的传销组织利用微信、QQ等,与被害人建立“恋爱”、“求职”关系,并已形成一套固定发展下线的模式,欺骗性极强。这个组织还通过非法拘禁、洗脑等方式,将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变成了一个犯罪分子。人一旦被带入这样的组织,不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更可能误入歧途。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网络交友尤其需要警惕,对于网络上的朋友及信息,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听从,对人对事应当有清晰的认识,不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或危言耸听。
1.谨防“真情陷阱”
一旦遇到异常热情主动、联系时间不长就确立情侣关系的网友,需要提高警惕,说不定是“你在网恋、他在诈骗”。
如果对方提出生病救济、网络投资、游戏充值等涉及钱财的要求时,注意多留一个心眼,切勿在未了解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轻信对方,陷入犯罪分子的“真情陷阱”。
2.“网络求职”需谨慎
在海量的网络用工信息中,对于工作的来源需要注意甄别。本案中的被害人王某就是因为轻信熟人介绍,贸然前往求职所在地而误入传销组织,最终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所以请慎防“高薪陷阱”,注意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用工信息,前往应聘前主动了解公司所在地的详细情况,保障个人安全。
3.网友见面要小心
网友见面存在一定危险性,尽量避免独自会见陌生网友,避免到陌生城市会见网友,对于短时间内接触邀约见面的网友,更需要小心提防。同时,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交友的引导及监管,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交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