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运作销售模式千变万化,各种炒作,各种手段,只为了能够把产品卖出去。递增式销售,连锁式销售,直销模式销售,都是后来居上被宣传为新型经济模式,其鼻祖也不过是传销行为。网络传销之崛起,也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从模仿电子商城返利商城购物全返起,再到挖矿矿机,比特币的成功运作,微商的崛起,中国进入了全民传销时代,说全民传销时代,是传销行为已经在全国人民的心里扎根,无人不知,但是具体什么是传销行为,超过60的老百姓对新型传销是一无所事。
趣步是不是传销,云联惠是不是传销,什么才是传销,不光老百姓们无法分辨,执法部门对传销的认定也很难认定,一是需要传销行为证据,二是需要有实质的传销行为。传销组织传销公司往往打着慈善,创业,全民互利,购物返利,打着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的名义,加盟当老板的名义,让急于创业的年轻人,让想要赚钱养家的人们泛泛心动,一不小心就会踏入传销者设计好的圈套当中。
网友咨询大海反传销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平台主语传销还是诈骗,我们是一个app这个app是卖电饭煲的,然后有一个人先委托平台,买进一个电饭煲的订单,然后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给对方转账,之后订单结束后会出现提取货物或者委托转卖(也就是卖出去)如果委托转卖了就可以卖给别人。之后有客户加你给你转账,然后你点击收款这单就算结束。一买一卖就是正规的一单,平台会返利40元,(事实上是70元,但是你一开始要委托平台需要交30元委托卷)我不知道七十元是咱们来的(或者说有没有刷单的嫌疑),邀请下线会有利润回馈。
传销不一定是缴纳大额资金,薄利多销在传销行业也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上图这个操作,电饭煲不是目的,相信也没有电饭煲,买空卖空的一个投机行为,所有的交易都在平台进行,网友很困惑,怀疑有刷单的嫌疑,实际上也并非刷单,缴纳三十元的委托金才是最大的目的,而且,一单返还四十的话,也仅仅赚了十元,马上体现估计不可能。网友的最后一句邀请下线会有利润回馈才是重点,此app有涉嫌传销行为嫌疑。
网友问:老师有没有听说过普顿外汇,这一类的平台是出现吗?
关于普顿外汇,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近日破获“5.29”特大网络传销案。经查,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超千亿元,涉及福建山东、浙江、江苏、四川等全国31个省市近200万人。
2019年5月期问,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普顿PTFX"外汇投资网站在福建三明及全国各地以拉人头加盟的方式,利用MT4交易平台从事外汇炒作,涉嫌跨境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专案组初步查明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层级关系、牟利方式、骨干成员情况。
经查,“普顿PTFX”外汇平台对外宣称注册在印度尼西亚,在未取得经营外汇投资许可的情况下,该平台幕后老板、实际控制人尹继红(福建人)等人,在全国各地成立“领圣”系教育科技公司,通过开班授课、网络直播平台等媒介宣传,以每个人投资“普顿外汇”每月都能赚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发展会员。
自2016年11月21日运行至2019年8月14日期间,“普顿PTFX”外汇平台注册会员达175.9万人,共有37个层级,其中缴纳会费的活跃会员172.1万人,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集中在福建、山东、浙江、河北、江苏和四川等地,涉案金额总计1000余亿元。
网友问:我妈最近好像在搞传销,进了一个卖护肤品阿胶的店,然后我想让大家给我分辨一下到底是不是传销:我妈原来认识一个卖雅法昂的阿姨,然后这个阿姨后来不卖雅芳了,开始卖一个叫汉后的品牌,包括阿胶,护肤品,美妆等。我妈用了之后觉得很好,那个阿姨就讲,让她加入,加入福利群,交了2700元的入会费用,然后开始拿产品,阿姨说这个产品的每级代理价格费用不一样,我妈可以进价进,然后涨价卖出,如何拉够人数就可以升级,姐妹一起赚钱。 这是不是传销啊?
这位网友的妈妈做的这个肯定是传销了。
这种直销模式微商模式的传销行为,忽悠了不少中年妇女,护肤品,保健品为载体进行传销活动,代理,是此类传销的一种发展下线的说法,招收代理,从大代理到小代理,囤货自用,发展下线拿提成,微商类传销火了几年,现在经过市场自动调节,大批的微商传销退出市场,留下来的成长为大微商。
很多人都在质疑自己看中的项目是不是传销,家人加入的这个公司会不会涉嫌传销,是的,最早的传销模式已经不适合现在的人们去从事,因为发展下线拉人头获取提成的概念在老百姓心里已经形成,所以传销组织者经营者们只能是另辟蹊径,采用一些人们看不懂的新名词,模式上七拐八拐不提发展下线,只说发展机会,发展经济,采用虚假宣传上线的业绩进行包装,宣传产品特效,质量,和明星如何代言,吹捧公司上层如何如何发财。
辨别传销条件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