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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破获“博鑫洗码”传销案 衡水两女子免于起诉

作者:反传销快讯 来源:反传销快讯 发表时间:2020-5-28 11:37:39 查看:
  2019年10月5日,平度公安局在开展“雷霆1号”行动中,成功破获“ 博鑫洗码 ”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先后将崔宁宁等崔宁宁等1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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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1号”行动现场
 
  经查,崔宁宁、王某峰、杨某鹏、王某霖等17名犯罪嫌疑人以“博鑫洗码”投资赌场洗码盈利为幌子,通过微信群视频、录音讲课、现场演示、口口相传等方式按层级发展团队和人员,以高额回报为引诱,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不特定人员存款,资金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初步梳理累计交易金额达19.02亿元。
  反传防骗快讯注意到,与山东毗邻的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警方在去年8月份破获一起“博鑫洗码”案,陈某某、石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反传防骗快讯在两份起诉书中看到,2019年6月份,被不起诉人石某某在上线刘某某的介绍下加入“博鑫洗码”投资理财组织,该组织以下线发展人员吸收的资金数额为基础进行返利的方式吸收资金,并先向上线刘某某缴纳1万元费用成为该组织会员。之后直至2019年8月份,自己又陆续投入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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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石某某发展了下线陈某某、王某某等人,并收取下线转来的资金116万元左右,将收取的钱款上交给上线刘某某,从中获利3000元左右。
  2019年6月份,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经石某某宣传和介绍加入“博鑫洗码”投资理财组织,陈某某向石某某缴纳1万元费用成为该组织会员后,直至2019年8月份期间,其又发展了下线郝某某、英某某等人,并收取下线转来的资金20万元左右,将收取的钱款上交给上线石某某,陈某某从中获利3000元左右。
  2019年8月30日,陈某某、石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饶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饶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0年1月22日,饶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此案后,以陈某某、石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饶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月12日,陈某某、石某某被饶阳县人民检察院院取保候审。
  经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某、石某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石某某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法定从轻情节;
  陈某某仅发展了自己的亲朋好友,且加入该组织时间短,社会危害性不大,在传销组织中所起作用不大,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4月20日,饶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检察长决定,对陈某某、石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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