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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一涉恶传销案"隔空"宣判 9名被告均认罪认罚

作者: 来源:正义网 发表时间:2020-4-13 17:37:52 查看:

4月8日下午,由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德富等9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一审宣判。首犯刘某富获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获二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刘某富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湖北省宜城市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纠集被告人邓某华、王某等人采取殴打、威胁、跟踪、滋扰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收讨债,在该地区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利用被告人刘某富累积的“恶名”和长期形成的影响,有组织地在当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刘德富伙同他人打着特许经营的招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发展众多会员,牟取不法利益。

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团队坚持同步跟进,引导取证方向,不断完善证据体系。随着工作的深入,案卷从最初的11册增加到75册,大大夯实了证据基础。面对刘某富不如实供述、拒不认罪以及该组织部分成员不同程度避重就轻的情况,公诉人团队坚持用证据说话,抽丝剥茧,认真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耐心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彻底消除了被告人内心的抵抗情绪和侥幸心理。至2020年1月,包括先前拒不认罪的主犯刘德富在内的9名被告人全部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保证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疫情期间依法快速办理,襄州检察院积极配合区法院使用检察机关远程讯问系统,对该案进行“隔空”宣判,不仅减少了疫情感染的风险,而且提高了办案效率,发挥了信息化对办案工作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戴小巍 田旭乾 李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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