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 反传销救助中心 备案号:桂ICP备2022001768号-5
联系电话:16251324444 联系手机:16251324444 E-MAIL: 邮政编码: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片区庆林路16号天誉花园
反传销寻人网,反传销,反传销找人,反传销寻人,反传销救助中心,反传销洗脑,传销反洗脑,反传销寻亲,反传销解救,反传销救助,寻亲网站,中国反传销网,寻亲网,反传销,反传销救人,反传销网,失踪怎么办,香港亮碧思,亮碧思传销
冀公网安备 13102302000380号
近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悉,传销组织为了拉人头、非法牟利,还建立“广西分享经济分享群”,承诺拉3人入群成为会员便可以免费在平台消费。然而,事实上要成为平台会员,每个人需交2000元的注册费,并至少购买2000元的平台商品。此外,要想获得杨某口中的购物返利,每个月还需消费满700元才可获得,唯一赚钱的方式就是拉人再充钱升级。
从杨某一案的审理中得知,大多数人心里虽然知道该平台可能涉嫌传销,但碍于熟人情面,仍然提供了身份证注册会员。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传销之所以发展快、范围广,中国式的熟人经济是很大原因,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熟人间的信任、情面进行“杀熟”。此外,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够,也容易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因此,公民在遇到“拉人头”、“入门费”、“组成层级计酬”等符合传销特征的“暴利诱惑”时,一定要理性判断和选择,保护好个人信息,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此文来源: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6251324444我们的邮箱
版权所有 反传销救助中心 备案号:桂ICP备2022001768号-5
联系电话:16251324444 联系手机:16251324444 E-MAIL: 邮政编码: 公司地址:广西南宁片区庆林路16号天誉花园
反传销寻人网,反传销,反传销找人,反传销寻人,反传销救助中心,反传销洗脑,传销反洗脑,反传销寻亲,反传销解救,反传销救助,寻亲网站,中国反传销网,寻亲网,反传销,反传销救人,反传销网,失踪怎么办,香港亮碧思,亮碧思传销
冀公网安备 13102302000380号